担保人在只有借款日期,未注明还款日期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从何时开始计算

2024-12-14 07: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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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回答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限期。债权人提出合理的宽限期后,就会使原来不明确的主债务履行期得以确定,也使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可以明确。因此,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回答3:

你好,从债权人催告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