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期间申请财产保全。
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就不能处置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扩展资料: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保全
现在你需要做的是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对于转移财产,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3、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5、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因此,你可以大胆地启用法律程序。具体的流程为:
首先,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存续期间,并且对你的债权造成损害(造成不能履行债务的实际后果)。
第二,拿着你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其中涉及的手续较为繁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因为不必要的纠结而错过举证的最佳时期。
1、一般在执行中是搞不定了。
2、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关键是转移时间在起诉后),对方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你可以提起起诉,将被告和转移的人一起起诉了。
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中也可以申请保全,你只需要向法院提供财产的去向,剩下的有法院来做了,如果,他不是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也可以呀,只要他有财产,保全后有利于执行。
可以在起诉的时候就申请财产保全,限制被告的不动产的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