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各地处理此类案件方式不一。有的地方法院会将交强险与商业险一并处理;有的地方只将交强险与交通事故一并处理,然后由肇事方与保险公司根据商业险结算。
不管怎么说,交强险部分,保险公司的钱会直接通过法院或直接给受害人的;至于商业险,如果法院是一并处理,在一个判决书中明确的,就以判决书内容一并操作,如是单独处理的,则只能由肇事人与保险公司理赔后再给受害人,但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到保险公司对这部分钱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拿到钱。
1、法庭判肇事者赔付一部分钱的原因是什么? 是因为肇事者投保的额度不足还是险种未能覆盖事故责任? 原则上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对第三者责任险中需要在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超出投保合同条款规定责任之外的情况,这个纠纷需要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另案诉讼。
2、作为受害者,只要凭法院判决书向肇事者索赔就可以了,如果肇事者有能力但拒绝赔偿的,需要申请法院执行。
可以执判决书及商业保险单的证明向执行庭申请执行。由执行庭向保险公司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将商业险(可不限于三者险)的赔款及时划转到法院(不超过判决金额)。可能保险公司会少赔一些(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并非全部承担)但也只能在执行过程中多到保险公司去跟踪协商了。
这需要交警队的裁决书。必须要得到法院认定,才能生效。否则你是不会拿到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