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退工问题

2025-01-03 08:14: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已于一个半月前,就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公司完全应该为你办理退工手续。
如果公司不为你办理退工手续的话,你可以到本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他们是劳动关系纠纷的主管机关。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满一个月后,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离职,而且这一程序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足额工资。

回答3:

合同可以自动解除,公司应该为你办理退工手续。公司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影响你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按照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你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的,公司应当按照你的请求,赔偿其他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