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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法院系统政法干警定向招考面试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确认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生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已经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有效身份证;
3、户口本;
4、笔试准考证;
5、2009年、2010年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需缴纳学历认证工本费95元。学历证书将统一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验证。
三、面试确认时间和地点
1、面试确认时间:2011年11月8日8:00—18:00。
2、面试确认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号楼7楼717房间。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无效。
(二)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参加面试确认以及可能递补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交通讯方式的畅通。因考生通讯方式不畅通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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