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现在去看守所见嫌疑人不需要通过刑警队了,只要律师持有效证件和委托书就可以会见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是因为看守所归公安局管,很多地方去看当事人要有公安局同意,同意就是领导要签字同意嘛,并不意味着那个队长陪同吧。
没错。一般来说,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
但如果是重大案情或者有可能有碍侦查的,不能会见。
需要刑警队签字并且要刑警队陪同的,案子不大也不小。
如果连律师也不让见了,那就是大案子
你好,是这样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但在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都要派员在场的。不管侦查机关是否派员在场,律师在这个阶段会见,必须到侦查机关办理会见手续。否则,看守所是不让会见的。
如果是在侦查阶段,那么必须公安同意且陪同。
纵横法律网 保文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