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瞒着女方借的钱,离婚后两年女方才知道有这事。有义务偿还么?

2024-11-24 14:51: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已经离婚,在当时债务没有参与分割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偿还。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才有义务协助偿还。

回答2:

未经女方同意且未用在家庭生活,女方可以不承担,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但是起诉女方时,女方应该主张该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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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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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关键看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还,还过之后可以向男方追偿其应付部分。如没用于共同生活则,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回答4:

您好。本人法律顾问。希望能为您解惑
这个您如果不知情,可以是男方一人债务,不予作为夫妻关系共同债务
您好,看到了您的补充。
这个可以不偿还,因为你不知情,这种情况视为男方个人债务

回答5:

1、不管知不知情,但只要用于共同生活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当然,主张用于共同生活的,须举证;
2、就你所述情况,男方姐姐等到离婚后再来主张债权,有可能是串通作假,必要时你可申请鉴定借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