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Jack Kondon的野性的呼唤= =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 (TheCalloftheWild)是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小说。故事叙述一名叫巴克的狗历经磨难,最终回到了自然的野生环境。小说十分畅销,后被多次改编成电影。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 野性的呼唤
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
——————百度百科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 (TheCalloftheWild)是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小说。故事叙述一名叫巴克的狗历经磨难,最终回到了自然的野生环境。小说十分畅销,后被多次改编成电影。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引》(The Call of the Wild)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野性的呼唤》中巴克头一次倾听来自它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的呼唤是在它被偷着拐卖到阿拉斯加拉雪橇后的一个极其寒冷的寒夜。“……在寂静的寒夜里,当它扬起鼻子对着星星象狼一般发出长嗥时,也正是那些早已化为泥土的祖先们把鼻子对着星星的嗥叫,那嗥叫传过千百年传到了他身上。他的腔调也正是祖先们的腔调,这些腔调表达了他们的悲哀,而且对他们来是,这也意味着寂静、寒冷和黑暗。这是,这古老的悲歌在他体内涌动,象征着生命不过是一种听凭摆布的傀儡,他又返本归真了。”这段文字我们完全可以看作是容格集体无意识思想在此文本中的体现。作者那带有自然主义色彩的运笔画龙点睛般地道出了巴克身处萧杀严酷的寂静雪野时所特有的心理状态。桑顿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影响可巴克的自性化进程。他使巴克陷入了意识与无意识抗争的旋涡之中。闲暇之余,当它“蹲在约翰·桑顿的火堆边时,他是一条有宽阔的胸脯,长着白牙和长毛的狗;而他身后却映衬着各色狗、半狼半狗和野狼的影子,催促着他、激励着他……和他一道嗅风、一道聆听,给他讲森林中野兽发出的声音,支配着他的情绪,指导着他的行动,和他一道入睡,一起做梦,而且超然身外,成为他梦到的内容。这影子的召唤是这样的不可抗拒,使得人类和人类的要求一天天从他身上远去。……然而,……对桑顿的爱就会重新把它拉回到火堆边。”在这里,意识与无意识的相互争夺使巴克陷入了极度矛盾的状态。象征人类文明的“火堆”与象征集体无意识的“影子的召唤”以同样强大的力量作用与巴克的心灵。根据容格的观点,精神意义上的新生命可由此种痛苦而又艰难的心理矛盾抗争中诞生。然而这种紧张的局势很快就瓦解了,因为桑顿的死,巴克心中对文明社会的唯一牵挂没有了,使它决然地奔赴荒原。也就是说集体无意识最终在巴克的生命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巴克凭着强大的生命意志做了森林里的狼群之首。“……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在森林里,在那超越时空的神话般的最原始的地方,自性引导巴克完成了它的自我实现--也就是厄尔·莱柏所说的“读者自性的投影”。
作品启示
(1)多元叙事的运用。小说人物性格的多重,主题的多重以及叙事角度的多重等。这样可以使文本的内涵更加丰富,更具有探究价值。 (2)语言的借鉴。我们在写作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语言的运用,像这部小说中的很多语段你既可以把它当诗歌看,也可以把它当散文看,当然也可以看成小说中极其重要的环境描写。最好的语言能够引起读者心灵的震撼。 (3)潜能的挖掘。巴克响应荒野的召唤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他不断挖掘自身潜能的过程。我们可以由此思考自身潜能的挖掘。 (4)顽强的生命意志。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如何做一个强者以及迅速适应环境的能力。 (5)狼性生存法则。领导能力、团队作战能力以及智谋的运用。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他。最终,他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我看过《野性的呼唤》,它写的是巴克,一只狗的故事,也是人的故事,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从文明到野蛮,恢复野性的故事。你可以去搜一下《野性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