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
《条例》中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第十三条)
《条例》规定:除依照第六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第十四条)。
没有这件事,但据说名字为32画的人比较聪明,两个字不容易凑到32画而已,仅仅是迷信拉,我也很聪明,但名字只有26画。所以名字取几个字都无所谓。
超过200字符的话可能不可以上户口
肯定没这规定啦。名字随便取的
定没有!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