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所以,题目的说法是 “错误”的。
设置会计岗位,必须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即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