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判给父亲,母亲未给过抚养费,孩子从小一直由叔叔抚养长大,孩子是否可以算叔叔领养的?

2024-10-27 14: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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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孩子虽然由叔叔养大,但不属于收养关系。子女有法定的赡养父母的义务,母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适当的降低其赡养义务。

回答2:

很遗憾,不可以,唉你还不如早点把孩子领办正规手续领养到自己手底下倒还行,关键是即使你领养证据齐全,他成你儿子了,他也没法不管他亲妈,只是就可怜那孩儿了,没被妈妈管过,还得养她妈,唉,叔叔也挺没有办法呀,道德绑架就这点不好,他一关你侄子要钱就管他要这么多年的抚养费?听到了吗?省得让他再道德绑架你,你侄子怎么还有这样的妈妈,不管就一直不管吗?回来就要钱,哪怕你良心发现,回来看看儿子也行啊,回来就要钱,哪有这样的妈,不要管他,关键点在于你有没有真正的领养过你侄子?哪怕只是帮着养的话,是不可能的

回答3:

不算领养 领养是要办了正规手续才算领养的 这说直白点就好像是你要出远门了就把家里的宠物寄养在朋友家里 差不多的概念 那宠物肯定仍然是你的不是你朋友的 孩子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也当然有的 这是法定的义务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 这跟离婚没有关系

回答4:

孩子从小一直由叔叔抚养长大。慢慢只能算说叔叔对他进行了护养,而这并不能算为领养。因为领养必须有个手续和过程,必须得到领养机构的营养,郑。通过棒了好了,手续有正规的合法的手续之后才承认为领养。所以。这个孩子并不能。创维领养的,他没有合法的手续。

回答5:

如果母亲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判孩子需要赡养她的。抚养和赡养在法律不成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