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也正因如此,亿万人民要消费,商机无限,时下一些所谓“精明”的商家又给加了一句名言“食品好赚钱”,于是乎出现了,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非食品原料、变质原料、病死畜(禽)等加工食品,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此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从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把食品安全和营养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当前,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日臻完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大多数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规定,采取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食品卫生总体状况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一些黑心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把新技术、新资源未经试验就在生产中使用,甚至明知有毒有害还敢违法应用到食品加工中,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挑战,造成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在不断发生。短短数月,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明胶、水解蛋白事件,从南京有毒水发产品事件到广东毒酒事件,从“毛发酱油”到“双氧水椰果”,等等件件听起来都是那么让人触目惊心。造成这些食品安全危害事件频发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一些商家为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良知。而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视政府监管职能,使得监督职能机构建设和技术进步相对滞后,也给一些奸商以可乘之机。每个事件本身看上去是孤立的,但其造成的危害却是极其巨大的。我们的消费者已经在问:我们还能吃什么?还敢吃什么? 有幸的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目前已经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已于去年7月发布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
提出了具体措施,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还有,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进行了直接批示,对一些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带来后果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当前,全国各地都已相继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对相关事件的处理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不断改善。在坐的都是卫生监督战线上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监督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食品安全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当前必须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象我们的服务宗旨所说“为人民健康服务”,做一名合格的健康卫士。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谢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也正因如此,亿万人民要消费,商机无限,时下一些所谓“精明”的商家又给加了一句名言“食品好赚钱”,于是乎出现了,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非食品原料、变质原料、病死畜(禽)等加工食品,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此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从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把食品安全和营养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当前,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日臻完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大多数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规定,采取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食品卫生总体状况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一些黑心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把新技术、新资源未经试验就在生产中使用,甚至明知有毒有害还敢违法应用到食品加工中,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挑战,造成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在不断发生。短短数月,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明胶、水解蛋白事件,从南京有毒水发产品事件到广东毒酒事件,从“毛发酱油”到“双氧水椰果”,等等件件听起来都是那么让人触目惊心。造成这些食品安全危害事件频发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一些商家为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良知。而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视政府监管职能,使得监督职能机构建设和技术进步相对滞后,也给一些奸商以可乘之机。每个事件本身看上去是孤立的,但其造成的危害却是极其巨大的。我们的消费者已经在问:我们还能吃什么?还敢吃什么? 有幸的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目前已经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已于去年7月发布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
提出了具体措施,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还有,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进行了直接批示,对一些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带来后果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当前,全国各地都已相继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对相关事件的处理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不断改善。在坐的都是卫生监督战线上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监督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食品安全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当前必须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象我们的服务宗旨所说“为人民健康服务”,做一名合格的健康卫士。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谢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也正因如此,亿万人民要消费,商机无限,时下一些所谓“精明”的商家又给加了一句名言“食品好赚钱”,于是乎出现了,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非食品原料、变质原料、病死畜(禽)等加工食品,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此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从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把食品安全和营养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当前,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日臻完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大多数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规定,采取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食品卫生总体状况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一些黑心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把新技术、新资源未经试验就在生产中使用,甚至明知有毒有害还敢违法应用到食品加工中,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挑战,造成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在不断发生。短短数月,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明胶、水解蛋白事件,从南京有毒水发产品事件到广东毒酒事件,从“毛发酱油”到“双氧水椰果”,等等件件听起来都是那么让人触目惊心。造成这些食品安全危害事件频发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一些商家为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良知。而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视政府监管职能,使得监督职能机构建设和技术进步相对滞后,也给一些奸商以可乘之机。每个事件本身看上去是孤立的,但其造成的危害却是极其巨大的。我们的消费者已经在问:我们还能吃什么?还敢吃什么? 有幸的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目前已经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已于去年7月发布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
提出了具体措施,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还有,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进行了直接批示,对一些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带来后果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当前,全国各地都已相继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对相关事件的处理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不断改善。在坐的都是卫生监督战线上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监督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食品安全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当前必须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象我们的服务宗旨所说“为人民健康服务”,做一名合格的健康卫士。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谢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也正因如此,亿万人民要消费,商机无限,时下一些所谓“精明”的商家又给加了一句名言“食品好赚钱”,于是乎出现了,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非食品原料、变质原料、病死畜(禽)等加工食品,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此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从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把食品安全和营养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当前,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日臻完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大多数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规定,采取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食品卫生总体状况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一些黑心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把新技术、新资源未经试验就在生产中使用,甚至明知有毒有害还敢违法应用到食品加工中,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挑战,造成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在不断发生。短短数月,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明胶、水解蛋白事件,从南京有毒水发产品事件到广东毒酒事件,从“毛发酱油”到“双氧水椰果”,等等件件听起来都是那么让人触目惊心。造成这些食品安全危害事件频发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一些商家为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良知。而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视政府监管职能,使得监督职能机构建设和技术进步相对滞后,也给一些奸商以可乘之机。每个事件本身看上去是孤立的,但其造成的危害却是极其巨大的。我们的消费者已经在问:我们还能吃什么?还敢吃什么? 有幸的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目前已经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已于去年7月发布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
提出了具体措施,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还有,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进行了直接批示,对一些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带来后果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当前,全国各地都已相继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对相关事件的处理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不断改善。在坐的都是卫生监督战线上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监督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食品安全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当前必须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象我们的服务宗旨所说“为人民健康服务”,做一名合格的健康卫士。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谢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已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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