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女方其实更关爱孩子,毕竟十月怀胎,落下来的终究是自己身上的一块肉(也有例外哈)。您说的这种其实并没有对错之分,因为这只是不同人的不同过法,有人觉得这样双方撇清,可以互相开始自己的人生,有人则认为毕竟也是相守相伴一段时间的两人,而且都有爱情的结晶了,离婚不过是一时气话,有着孩子双方还是会好起来的。而你,不用关心这事情的对错,你只要遵循着自己心里想的,继续去关心照顾孩子,母爱伟大,何乎对错
肯定是不对的。叫女方放弃探视权的都是不安好心的。权利为什么要放弃,作为一个母亲,重新开始新生活为什么要以放弃探视权?难道放弃了探视权就可以开始新生活过上好日子了?不放弃探视权就不能开始新生活了?两者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作为一个母亲,和孩子之间有天然的割舍不了的联系,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为了让亲情能过最大化的保留,让孩子能够更好的成长。放弃了探视权,以后孩子懂事了,孩子会觉得母亲不要他了,对他的伤害可以想象,而且以后想要挽回也很难了。题主自己也不舍得孩子,于情于理都没有必要违背自己的本心。不要放弃自己的探视权,不仅是为了孩子,更是为自己。
我觉得这样做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对孩子也特别的不好。如果你这样做了,你的孩子会恨你一辈子的。就算是抚养,全部归你,但是他也是你的孩子,你有权探视的你要经常去。看她才对。对于孩子父母离了婚,孩子是最可怜的。
离婚后可以找寻自己的幸福,对于孩子,可以定期去探望,这也是母子之情。现在许多离婚夫妻都是这样,没有什么的,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定期探望,不要影响新的婚姻生活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