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外卖员丢失电动车赔偿怎么规定的

2025-01-24 19:33: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规定,折价赔偿。
从公司角度考虑,要是不用赔,每个人都会把车开回家,然后说丢了。

回答2: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3:

首先要确定外卖员对丢失电动车是否有过错,比如是否遵守单位关于使用电动车的规章制度,有没有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等等。因自身过错造成电动车丢失的需要赔偿,无过错则不需赔偿。

回答4:

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你的电动车丢失是因为送外卖的职务行为,且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有过错则根据你的过错比例赔偿。

回答5:

赔偿的工资额不得低于你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