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以结婚为目的,而喜欢无任何目的,只是喜欢,到了一定的程度也许能发展成处对象,也就是以结婚为目的。说得文雅一点就是两个人都想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了。一般情况下,是喜欢了才处对象(但也有特例,例如相亲的,先处了再慢慢喜欢)。况且,彼此爱极了的人都有可能不能在一起,所以说喜欢了的就更不一定能真正在一起了。因此,喜欢与处对象只好自己去拿捏了,喜欢到一定程度就会发展到处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