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小爱:国家宪法日开启,你知道宪法有什么用吗?吉吉告诉你
宪法的功能就是宪法本身所具有的对社会生活能产生影响的内在属性,通常表现为宪法的外在作用。
宪法的功能由宪法的本质所决定,并集中体现了宪法的价值。宪法也是法,宪法的功能属于法的总体功能的范畴,即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统治,管理社会。但是宪法与普通法律又有所不同,有它自己独特的、其他法律和规范不能取代的功能或作用。
宪法涉及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很广,对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建设、法治统一和文化发展都有重大影响。法国《人权宣言》第 16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 这段对宪法的经典表述可以说已经点明了宪法的功能,即,宪法的功能,就是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成为国家法制的核心。
(一)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保护国家的经济基础。国家作为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地位是其成为统治者的根本原因。说到底,政权依赖于制度性的权利 —— 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以,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保护统治阶级所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规定为国家根本任务,并保证它的实现,就成为宪法的独有功能,这是普通法律办不到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样将建设和完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予以确认和保护,从而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保证国家的性质,保证国家前进的方向。与资产阶级宪法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宪法对这一点是公开言明的,毫不掩饰的。因为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的。人类不仅需要财富,更需要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宪法确认和保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使国家的根本任务的实现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范国家的基本社会关系,保障基本人权。规范国家权力统治阶级掌握的政权需要得到普遍承认,并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行使;社会秩序的建立,是统治阶级运用政权的力量,分配基本权利义务的结果。而这两件大事,都要依靠国家的根本大法 —— 宪法来完成,普通法律可以支持宪法发挥这一功能,但普通法律本身却不具有这一功能。在我国,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宪法将国家机构之间以及政府与人民、中央与地方、各民族、各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些规定从宏观上确认和调整着国家内部重大的社会关系,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基本程序。普通法律只有在宪法提供的这套操作系统中,才能发挥其具体的作用。
(三)宪法是国家法治的核心,具有统率全国法律体系的功能。 一个部门法无论多么重要,都只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可以对其他部门法产生重大影响,但并不能为它们提供内在统一的立法原则。只有宪法,具有这种统率其他所有部门法,为其他各个部门法提供立法原则,从而成为这些部门法立法依据的功能。在实行法治的过程中,宪法的这一功能首先表现为统率国家法律体系。法治的实现,首先要有法律体系的龙头 —— 宪法;法律的权威,首先来自 “ 法律的法律 ”—— 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立法,依宪法治国;法制的统一,更要靠宪法来保证。宪法是 “ 母法 ” ,其他各部门法则是 “ 子法 ” 。其次,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也需要宪法对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产生、职权、工作程序以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从而使国家法治状态能够有序运行。
宪法的功能主要有:
1、确认。主要是对已经取得的成就以及一些基本原则予以确认。
2、规范。对国家事务进行原则上的规范,不是详细的规范。
3、指导。宪法中有大量的构成性规则,主要是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方面。这就是指导。
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阶级本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统治阶级把集中体现自身利益和要求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用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强制人们遵守在宪法中规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合法化。
宪法的作用
一、 确认和巩固作用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就政治方面而言,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从经济方面来讲,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就文化社会生活而言,宪法通过确认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意识,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职能提供思想文化基矗
二、 限制和规范作用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当国家权力不受限制、无限扩张的时候,其直接侵害的对象就是公民权利。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三、 指引和协调作用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作用,但有自身的特点:就指引的主体而言,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就指引范围而言,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就指引的效力而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就指引的思想基础来讲,宪法对机关、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指引,实际上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或者说通过对人们行为的正确指引,促进民主的真正实现。
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四、 评价和宣传作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评价作用。宪法的评价具有广泛性,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它法律则不可能。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的依据,那么宪法的评价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的综合评价。宪法的评价具有最高性,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