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按揭买房,房产证是女方名字,离婚后如何分配?

2024-11-24 07:39: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浙江孙律师: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其中有一方愿意接受房屋的,可以按照原双方各自出资额结合现在房屋价格进行补偿。
若进行诉讼离婚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论亲人出资多少,还贷主要是谁,都做平分处理。

回答2:

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房屋于夫妻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于一方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还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双方可以协商分割的具体比例。女方要房子的话,应对男方进行补偿,除了婚前的部分需要归还,还要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回答4:

我觉着如果在购房时双方没有去公证,应该属共有财产,那么如果一旦离婚,应平均分配,再则就是双方进行协商,谁要房子谁出钱,至于双方父母出资这块如果没有借贷事实依据的话,可不采纳。最后月供这块,我个人认为,应该共同承担。

回答5:

有点麻烦,婚姻司法解释3,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是单方的赠与。像你这种情况女方父母的60%你是分不到的,你的40%可能还要被她分去一半!
还有你们婚前有没有在财产上面约定,什么AA制。如果没有,贷款的部分会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