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离岸价的确定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报关单与出口发票金额不符,各地方的处理不同,参考如下:
1、浙江电子口岸:退税可按实际结算价申报,另填具附表报关单与出口发票一一对应关系表和差异说明。
2、深圳国税热线:先以每张出口报关单上的金额为准录入报关单,然后虚拟一张出口报关单:录入报关单与出口发票上的金额差。
3、实际上,如果报关单确实错误,出口企业可要求代理报关行改单(一般报关员不同意,会扣减报关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评分)。但有的报关行为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会同意改单。
跟报关行商量一下,如果能够改单是最好的,在不能改的情况下,如果你的报关金额少于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必须做正确的,这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至于核销,等到回款时,可以跟财务协调一下,借用其他单据的核销的额度,领回退税的金额。
1.修改报关单,但这比登天还难。
2.将错就错,将出口发票开具成与报关单相一致。
楼上讲的是可以的,而且,这个其实不影响你收汇的
你给客人的发票正常做,只不过,你的待核查帐户里可能会有一部分钱结不出
但是,这个相差的金额可以在下一笔别的出口报关价格时做调整
你的出口报关发票,和向客人收汇的发票可以不一样,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