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法定节假日放假了,后面的两天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不放假是可以的,甚至公司要是效益太好业务忙不过来,可以选择一天都不放假,不过公司要是法定节假日没放假,应该在后面允许员工调休、发放多倍的工资。
钱给到位,没啥合不合理,当然这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还根据你和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劳动法中规定如下文: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具体的你可以参考《劳动法》
我觉得很正常,很合理。打个比方我这个工作一直没有休息。所以我觉得合理。你是去上班的,而不是去放假,休息的。当然休息,放假也是必要的。
1.肯定是不合理的啊
2.国家五一法定假日是5天
3.法定5月一日三倍工资
4.其他四天是周末调休双倍工资
5.他这样是给你周末取消了
6.到劳动监察大队告他去
7.找工会去聊一聊这福利不能取消
8.联合所有员工找老板谈谈
可以这么放假的。其他的两天是调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