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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
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
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什么是赡养?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
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你老公或者你老婆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不代表你有同样的义务。
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什么是协助赡养?不干涉对方孝顺父母就是协助了,对方孝顺父母的同时,自己尽力照顾好自己一家大小也是协助,没有规定必须给予情感上的慰藉和陪伴,也就是说,端茶倒水端水倒尿轮不上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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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谁?
根据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不包括儿媳、女婿!
所以,孝顺是自己的事情,别绑架配偶,最好的办法是:各管各妈,互不期待,互不干涉。
对于有的婆家或者男人把握经济大权,媳妇回娘家带点礼物都撂脸子的这种家庭,劝女人们:别生孩子。假如已经生了孩子,那就把孩子让婆婆带,自己出去工作,或者按月让老公支付工资。否则,你连孝顺自己父母的机会都被别人剥夺了。
,互不期待互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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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鼓励儿媳赡养老人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
但是,这个鼓励的前提都是要在遗产继承人给媳妇或许女婿的基础上建立的,也就是说,没有付出,没有得到,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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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和公婆,如果开始的几年没有积累下什么情分,那么媳妇将来不想管真的属于脑回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不属于无德或违法行为。而很多用尊老孝顺来绑架媳妇的圣母,在我看来就不正常了。原谅我是俗人,真的没那么伟大。
老婆不赡养,你不能赡养吗?你是亲生的呀,老婆又不是亲生的。先找找根本原因吧。是不是公公婆婆对老婆不好,没有把她当闺女,所以老婆才不愿意赡养,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跟老婆好好说说,真说不通你就自己赡养呗,我不知道你老婆,跟公公婆婆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你作为跟他们都有关系的人。你就要起到其中调节的关系。。如果调节不好自己承担吧,毕竟你是亲生的儿子。
可以不承担赡养责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儿媳要承担这个赡养义务。其次,你要知道你老婆为什么不赡养你的爸爸妈妈,人心肯定不是一天凉的,肯定还是有什么事情让你老婆心里耿耿于怀不能释怀,能沟通的两个人沟通一下,实在不能沟通也不要强求你的老婆按照你的要求做。
你老婆没有赡养你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公公婆婆,但是,于情于理来说,应该是好好沟通一下,这个问题,毕竟结婚了,你的父母,也就是他的父母,他不愿赡养你的父母,可能是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你还是要和她谈谈,能说开就好,不能说开也没办法…
先和她沟通,说明其中的利害所在,不论怎么说,又或者是父母有过错,身为晚辈,都有义务照顾和赡养老人,再说也是法律赋予你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为自己的人格和晚辈做榜样,做一个明事理母亲,和老婆好好的沟通, 相信她会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