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明确一个问题,就是,你有没有签收?(这是很关键的)如果没有签收那比较麻烦,因为那样根本就说不清,双方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除非你有证人证明在当时打开包后里面的东西就已经不全,就像你所说送件人,他是公司的人绝对不会承认的,所以你取证就比较麻烦了。你可以找一下当时跟你一起取包裹的人,能不能对你快件打开就已经不全来作证。
其次,要把你的快递单等相关的材料保存好(这就是你的证据),能证明你跟申通有这个快递行为的协议。如果你还没有签收那样就可以用手上的协议单据跟申通交涉,因为收件人没有签收,而快件里头物品有丢失、毁损等问题的,在国家邮递以及申通公司都有相关赔偿的规定。(所以为什么说签收与否是关键,如果签收了你就没办法证明是申通的过错)
对于赔偿,如果你是保价了的话,根据你和申通之间签订的协议来赔偿,如果没有具体协议,就按公司规定保价快件来赔偿。如果没有保价,那样就按申通具体规定的非保价物品赔偿,一般按你实际支付的寄递费用的2到3倍来赔偿。
因此,如果你没有签收,那样赶紧到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致电消费者权利保障协会去寻求帮助,看都是免费的,而且专业!!!同时,你要跟申通交涉,不管什么方式,都让他知道如果不妥善解决,你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已经签收的话,我觉得你只能自认真倒霉了,除非有相关证人或者证明你的快件是在申通寄递过程丢失的,是申通的过错,那样你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快递
申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