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
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监察股份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或监察委员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权是什么?
监事不仅仅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职位,一项工作,有时在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机构,规模较小企业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2名监事。公司监事在公司没有日常工作,因此,一般不是专职的。
监事由股东推荐和推举的职工代表,不一定由股东担任,监事身份的确认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主要工作有:一、监察公司财务;二监察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高管以及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既包括程序上的也包括行为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