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学毕业后,我带着长沙的学校开的户口迁移证到了怀化用人单位工作,但是一直没有落户,而我现在想辞职回家,而我家又是在另外一个省,不知道该怎么办户口?是要在用人单位的派出所落户以后再迁到外省还是直接带着户口迁移证回家?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户口迁移证过期后怎样办理:
1.建议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为你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很多毕业生同学反映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只有1个月,会影响到在这之后去报到。现作如下说明:
1、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1个月为公安部的规定,并非地方公安机关在办理迁移证时设定的。
2、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不能延长,到期后如果需延长的可到出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3、一般来讲,如实反映情况,即便是迁移证过期,接受地派出所也大都会酌情予以办理。所以大家不必十分担心。
4、如确需延长迁移证有效期,也请同学们在迁移证到期后再来我所办理延期手续。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