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被害人后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为什么属于想象竞合,而不是数罪并罚?

2024-11-24 20:56:3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说的情形是行为人的一个罪过和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一般认为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当然理论上也有争议。相关司法意见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回答2:

如果出现两种犯罪没有照成严重后果,会按照两种犯罪最重的一种处罚。
就本案看来先是绑架后抢劫,个人觉的应该以绑架罪判处。判处14年有期徒刑。
你不要问为什么了,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法律。具体为什么我们没有参加。

回答3:

属拟制规定,非想象竞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