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体残废的程度,我国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当受害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并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后,即可主张特定的伤残项目,如残疾赔偿金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伤残案件常见的赔偿项目,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侵权责任法》第22条被明确为: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精神痛苦的一个赔偿,故其是一个酌定赔偿的项目。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上,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应当参考如下因素:
(一)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大小;
(二)实施侵害的具体情节;
(三)事故带来的损害后果情况;
(四)致害人是否从致害中获利;
(五)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的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人们的平均生活水平。
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参照上述内容具体判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来说,在伤残案件中和死亡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会被法院所支持。如深圳市就直接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严格依照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10万元,二级伤残为9万元,依次类推。咨询律师
目前,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最高的了,但不排除个别案件中,受害人可以主张更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值得一提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只能在诉讼途径下方可切实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精神损失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精神损失费没有规定,看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