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夫妻之中有婚姻法第46条之中行为,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应该给无过错方赔偿。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