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