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即便已经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也并非说马上就可以办理,通常,办案机关都要等到取证工作基本完成以后,证据基本定型后,才会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这主要是害怕将人放出后发生串供,翻供等情况。因此,大多数取保候审,都是当事人在看守所羁押一两个月并就所涉嫌犯罪的问题形成口供后,取保候审才会得到批准。
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办案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不要报不切实际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