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如果有准确的家庭地址,可以要求同住一起生活的成年人代收传票,这样可以不用公告送达!
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全后15天内到法院提起诉讼。
纵横法律网 孔令宗律师
诉讼同时申请保全,立案时提供被告户籍地址,如果立案时工作人员知道被告暂时无法联系,可能不予立案,立案后无法送达,法院应该公告送达。这样保全措施可以限制被告转移财产,可以为你争取1-2个月的时间,有时间就由解决问题的办法。
向公安机关控告诈骗,正常情况下不能立案。
即使打了借条, 也不能就断定名字一定是真实的, 最好还是报案吧, 告他诈骗! 30万属于数额巨大, 至少判三年以上, 这样公安会认真对待的.
1,你可以保留 相关借钱证据。
2,及时到你朋友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