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问题的答案?

2024-11-28 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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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0.10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本规范4.0.9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回答2:

楼上已经把规范的内容列出来了。

在实际操作中,要在合同中约定变化幅度,超出部分按报价结算。

所以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将措施项目详细列出,并列出相应的工程量和报价。

回答3:

以实际发生价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