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归男方,离婚协议书上女方有探望的权利,可男方就是不让把小孩带回娘家是否合法

2024-11-04 21:15: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合法。只是允许探派肆盯望,而且是双方协商好的方式,不是可以把孩子带走,如果想带走必须经过对方同意。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尘和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雹告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探望当然不能带走

回答3:

绝对违法,可上法院告他,甚至可提出更改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