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拘留决定最终被认定为是错误的,而人都已经经过拘留了,那么被错误拘留的这段时间的自由找谁去还?正是为了避免这一局面,所以在某些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但是罚款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罚款的决定被认定为是错误的,把钱要回来就行了,反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直在那又跑不掉,还怕没钱还?所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仍旧得缴纳罚款。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这是行政法上的原则,暂缓执行是例外。
如果开了罚款单 就不得不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