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会了!!!!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再严重的话可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完全可以判处死刑!!!
交通事故多出是因为很多原因,对人命的漠视是最根本的,法律不可能规定所有的情况,但是现实社会里的确有很多“权二代”“富二代”,他们是特权阶层。谁让没有个老爸叫李刚呢?
现在的车很多都是已经买保险的,出了事也不用自己掏钱包。“撞死一个人等于撞死一条狗,赔了钱了事。”保险让更多的司机藐视生命,要是没有保险又会造成更多肇事司机害怕赔钱而逃逸,这是这个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