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符合《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相关规定。
2、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在学习期间重考的学分累积不能超过12学分(含12学分)。
3、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省级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河南省内学习中心注册的学生必须在郑州大学南校区参加考试,在其它地方参加考试的不得申请学位。
4、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不授予学位。
5、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
课程考试全部及格,交毕业论文。本科须通过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