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 )。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3.0.2 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0.3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3.0.6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
图1 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
3.0.9 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
3.0.12 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3.0.13 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3.0.15 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见图2)。
图2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3.0.16 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
3.0.17 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
3.0.18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0.19 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出现正V形柱、倒Λ形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中心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
3.0.23 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3.0.24 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队面积。
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队面积。
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门楼全计,阳台不论内外均计一半
这是上海的拆迁补偿方法
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是公房:
若承租的是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若承租的是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表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
公寓
独立住宅
新里住宅
新工房(有电梯、成套)
新工房(无电梯、成套)
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
“两万户”
新工房
旧里住宅
简屋
换算系数
2.06
1.83
1.82
2.00
1.98
1.94
1.65
1.54
1.25
在此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上海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一览
基本公式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一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二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三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四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有关计算公式
私有住房
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老出租私房,并且承租人按政府规定规定租金承租的(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公用住房
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并且承租人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四)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宗教团体住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代管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在以上公式中,“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的评估单价,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的平均单价);“价格补贴”,按照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平均单价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
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a×x;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2a-b)×x。
a为最低补偿单价,b为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x为补贴系数。
房屋朝向修正系数表
主卧朝向
北
西
东
一间朝南
两间朝南
三间朝南
修正系数
-8%
-3%
-2%
0%
1%
2%
房屋层次修正系数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高层
1
0%
0%
0%
0%
0%
0%
0%
0%
2
4%
4%
2%
2%
2%
2%
-2%
3
2%
6%
5%
5%
6%
-1%
4
-4%
4%
4%
5%
0%
5
-8%
2%
3%
0%
6
-8%
1%
1%
7
-10%
1%
8-11
2%
12-(顶层-1)
4%
顶层
-4%
最好可以看看你的图纸,要不很难讲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