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说的情况,估计原单位是担心你主张赔偿金而不肯开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而只是含糊的给你开离职证明。你可以向原单位写一份书面承诺,不向(放弃)原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这样看能不能开据到你要的证明书。
离职证明就可以证明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你拿离职证明可以正常办理新单位在劳动局的入工登记备案了。
是的,你有离职证明就可以了,因为你还是试用期,你可以理解为你主动离开的。上面应该写明了你与原公司不再有任何劳动合同及薪资纠纷。你现在的单位可以与你牵劳动合同了,你的社保也可以办了。你在入职时可以出示你的离职证明,这样新单位就应该没有问题了。
那个证明上加盖公章了吗 如果有你离职单位的公章 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