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货车和司机管理制度,以及车辆申请、调度和运费结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日常用车的规范和管理。
2 职责
行政部是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车辆调度与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4 车辆使用管理
4.2 用车申请
4.2.1 公司人员用车前向总经理申请获准后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单。
4.2.2 申请用车时必须向行政部领导说明用车事由、人数等情况,以便分派适合车辆。
4.3车辆调度
4.3.1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根据公司用车情况统一调派车辆。在公司公务车辆不足调配时,可酌情租用社会营运车辆。
4.3.2 公务用小车出车前,用车人先填写“出厂/出申请车单” 公司门卫根据“出厂/出申请车单”放行车辆出门,记录车辆进出门时间,并将记录单在每星期一上交公司行政部。
4.3.3 租用社会营运车辆时,同行政部主管人员确认出车情况并核定运费后,最迟于出车日后的半个月内报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向公司结算运费的依据。
4.3.4 自备私车用于外出公务的,于出车前向行政部说明情况,由总经理签发“派车单”,车主凭“派车单”向财务办理费用结算。
5 司机管理
5.1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规定。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建议6-8千公里换机油,1.5-2万公里四轮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5.3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清洗车辆,以保持车辆整洁,出车前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汽油、既有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应立即加补或调理(由于司机的疏忽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负责)。出车返回,要检查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满,不得出车时临时加油。
5.4 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如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即刻报告上级领导,并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送厂维修。
5.5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如因司机粗心大意造成的意外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6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晚间开车要注意休息,不得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5.7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得随便插话。
5.8 车辆未被外派时,司机应在固定位置等候出车,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应先告知相关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返回时,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司机不得私自用车。
6 相关记录
“出厂/出申请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