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分割补充协议变更子女监护权房产随子女走吗?‘

2024-11-21 03:27: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在离婚后房屋的产权已归属于男方一个人所有,没有必要再签让那样一份归男方和孩子所有的协议。
2、男方有权把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该房屋的产权本身就是男方自己的;
3、孩子有继承房屋的权利;
4、后妻和所带的孩子不享有产权,因为是男的的个人财产,但享有居住权,因为已成为夫妻关系;
5、孩子由女方抚养,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其他无权。

回答2: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回答3:

1、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在离婚后房屋的产权已归属于男方一个人所有,没有必要再签让那样一份归男方和孩子所有的协议。
2、男方有权把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该房屋的产权本身就是男方自己的;
3、孩子有继承房屋的权利;
4、后妻和所带的孩子不享有产权,因为是男的的个人财产,但享有居住权,因为已成为夫妻关系;

回答4:

房产和孩子的抚养权是独立的,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房产不必然随子女走,应该按照原来的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