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的最高的税务主管机关,他对全国的税务机关都进行管辖,但具体到省(含)以下国地税的管辖略有区别。国税系统是完全垂直管理,总局管辖省国税局,省国税局管辖地级市国税局……而地税系统略有不同:省以下(不含省)的地税部门由上一级地税机关管辖,如县区地税局由设立该县区的地级市的地税局管辖,地级市地税局由省地税局管辖,但省地税局则是由省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
知道这个管辖关系后,对于行政复议有帮助,如对省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省政府或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而对省以下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是向上一级地税机关申请复议。而对省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省以下各级与地税相同。
地税局不归国税局管理。
这两个部门是平行关系,都属垂直管理单位。
国税、地税都归国家税务总局领导。
而国税是国务院直属管理机构,地税是国家税务局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体制。
国税垂直到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垂直到省局人民政府管理。
国税征收的税收大部分属于中央级收入,地税征收的基本上都是地方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
省国税局直接归国税总局管“(而且只归总局管),地税局归省府和国税总局一起管的。
这个还真不好说啊,按理论上讲,省以下地税局是归同级政府管得,省地税局是归省府和国税总局管。国税跟地税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但是实际上,国税总局可能会越权的,中国的特色
地方税务跟国税不是一个系统,地税是有一部分交给地方的不归国家所有,剩余的一部分才交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