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对方持械,我方轻伤一个,应该怎么判

2024-12-27 0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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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聚众斗殴是对双方处罚,持械的三年以上。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2:

你好
根据《刑法》第292条之规定:
1、聚众斗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3:

还是不要参合,本来聚众斗殴都是要判刑的,无论哪方受伤。只要是参与人员,一律视后果轻重处罚。
对方伤了你们,只是要进行赔偿,判刑得看公安机关怎么认定责任。如果你们先动手,对方属于还击行为,你们的后果可能还严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