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是:男方买的房子,男女双方同意,可以把女方列为房产共有人。如果以后有财产分割的情况(比如离婚之类的),男方如果能证明该房产是由男方全资购买的,那房子会判给男方,补偿女方共有部分升值价值的经济补偿。如果男方付的首付,女方列为共有人期间在还贷,那还贷部分算做夫妻共有还款,也就是在财产分割时。女方可以获得还贷部分相应的经济补偿及升值部分的经济补偿,房子归男方。也可双方协商,男方不要放房,由女方做房产及房产升值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层面上,谈不上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你们双方协商的。
但是,提醒一下,如果加上女方名字,以后万一离婚的话,
女方有权分得一定的房产,
建议如果一定要加名字的话,可以注明买房出资的比例,
比如男方出了90%,女方出了10%,
要求来讲在法律上没有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只能告诉你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名字,那么房子她就有份。
我一个亲戚和老婆离婚了房子一人一半卖了车子和钱也被老婆转移了问题是老婆出轨哎结个婚到最后自己一无所有还被戴绿帽子悲催哦男人也要多为自己想想哦~
不合理。
女方不出钱买房子,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