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合同不是签的两个月吗?
我不是专业人士,请等待专业人士的意见。
有合同你干嘛搬走,硬让你搬你就告他。实在让你走也要把剩的一个月房租给你,不给你是绝对不行的,因为你们有合同在,不用怕
那要看你们的合同内容了,是否合同期间有一方先提出,是否有什么违约金之类的?
如果没有那你要自认倒霉了?
反正既然碰上那样无礼的合租人,那其实一起住也没什么意思了~
眼不见心不烦!
如果你确定你没有违约,那么不必搬走,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房主硬要你搬走,你可以选择把剩余房费要回来,并且向房主要违约金,当然了,这些的前提条件是你们在合同中写明"违约方须付违约金".房主不付你可以去告他。
其实遇见这样的房主跟他在一起住也没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