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里把自己的那一页撕出来,无效。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仅有本人页通常不具备完整户口本作用,至少应包括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人页,才能具有完整户口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