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 没有欠条 只有QQ的聊天记录 记录上他承认欠我钱 也承认欠款金额 算有效证据吗?钱不多

2024-12-15 18:49: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属于证据,但是并非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客观有效存在的刚性证据。因为QQ号码并非实名登记,实名使用的聊天软件,当事人需要尽可能的搜集双方的对话录音、电话录音、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知情者人证或书证、银行转款记录等其它客观有效证据,与QQ聊天记录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方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当事人搜集到足够客观有效证据,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3、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108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

回答2:

属于有效证据
但是 这东西 上法院也不合算啊。。。

回答3:

不会赖账就行,就算有欠条,700元也不能上法庭

回答4:

回答5:

我可以帮你拿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