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2024-12-04 14: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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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服务性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也是一种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不一定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
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
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型。
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区别就看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回答2:

承揽合同规定的工作是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在合同法中有专门规定。而服务性合同并没有专门的合同法规。服务合同工作范围比承揽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