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结婚证 办酒宴 在一起三年 可生活在一起10个月 没小孩 女方以性格不合 性

2024-11-24 21:35: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给她的钱就是生活费,难道连生活成本都不想承担?
别忘了咱是大老爷们,女方把青春都献给你了,咱还好意思要回吗?

回答2:

你们已经是事实婚姻,给的钱不能再退还。

回答3:

有证据才能,如收条借条等……

回答4:

有正居可以

回答5: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