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落户口跟爸爸,但民族可以随妈妈吗?

2024-11-12 20: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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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因此,夫妻双方不同民族,子女的民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民族成份,是指在户口登记中填写的经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名称。

第四条 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第六条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

如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同,应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

回答2:

可以的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所因此,夫妻双方不同民族,子女的民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回答3:

不可以的

回答4:

不可以

回答5:

应该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