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FR价格条件下,由于租船订舱的义务是卖方负责,买方因此不能及时获得关于船名、舱位、开航时间等相关信息,从而也不能及时办理货运保险。
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主要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在CFR价格条件下,由于租船订舱的义务是卖方负责,买方因此不能及时获得关于船名、舱位、开航时间等相关信息,从而也不能及时办理货运保险,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也便于买方及时办理货运保险,因此要求卖方必须履行及时发送装船通知的义务。
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