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津贴如何报销?

2025-01-24 20: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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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北京社保局规定生育险报销的条件的职工按以下流程办理报销生育险报销:

1、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用由单位或个人垫付的,须由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将审核后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的单位,单位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后应及时支付给参保人员。

2、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企业提交职工《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等。

其中北京户籍还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来人口还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简单而言就是计划内生育。

2、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符合下来条件之一:

(1)自12年1月1日起,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2)自12年1月1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3)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扩展资料: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户籍);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外来人口);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

4、女职工的引、流产证明;

5、医学诊断证明书;

6、《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

参考资料来源:*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流互动

回答2: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扩展资料:

一、申请生育津贴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生育津贴

1、假期

①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②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③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④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⑤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①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③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的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回答3: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回答4:

  北京市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
  一、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补充:1至5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申领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回答5:

什么是生育险

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生育险包括哪几部分

1、生育津贴

2、门诊产检费用

3、住院生产费

4、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北京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社保9个月或产后连续缴费12个月。

报销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2、《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北京户口)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外地户口)(留存复印件),就是以前的“准生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流产证明)(复印件)。

4、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5、原始收费凭证以及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6、《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7、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