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双方签字,有附加见证人,所以这份合同应该是清败老有效的,如果处理这个案子有一个策略可以给你借鉴一枯斗下,你母亲去世,你和你妹妹有一个继承权存在,也就答升是除去父母共同财产之外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例如房子的除去你父亲的一半之后还有你母亲的一半,你母亲这一半房产由你父亲和你姐妹一同继承,所以你父亲没有单独处分房子的权利,你们可以要求撤销这份合同,切记你们之前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
房子是你们和父亲共有,所以你们作为共有人可以主张撤销。
现在新的婚姻法已经出来了,房产证书没有她的名字,运散就不属笑悄嫌于他。这种协议问题不大,你只要证明他未买他的老房子,来帮你们盖新房就碰手可以了
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以前的财产均为婚前财产,但只有两人离婚时才归你父亲个人所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均为共同使用。如果你父亲在离婚前去世,如没有基樱岩遗嘱,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前需要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一半先归你继母,剩下的有全部有颂行继承权的人来平分(包括你继母)。
你父亲可以写清,去世后凡归你父亲所有的财产均归XX所有,从而对抗其他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利。但夫妻共同财产,他只能处分搏御一半。